哈尔滨小三调查;离婚后还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哈尔滨小三调查;离婚后还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一、要求第三者返还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特别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数额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或转移给第三者(如购买房产、车辆、贵重物品,大额转账、网络直播大额打赏等),这种行为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以上的行为即使在离婚后,原配偶(财产权利被侵害的一方)仍然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第三者,要求其返还被赠与的夫妻共同财产或相应的折价款。即使离婚时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如果当时未发现或未处理这部分被转移的财产,原配仍有追偿权。二、第三者的侵权行为 如果第三者对你个人实施了其他独立的侵权行为,如:诽谤、侮辱、在公开场合或网络上散布损害你名誉的言论;骚扰、威胁, 对你进行持续的骚扰、跟踪或人身威;非法获取或传播你的隐私信息。 对你实施了殴打等人身伤害行为。基于这些具体的侵权行为,以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健康权等为由,直接起诉第三者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但这与“破坏婚姻”本身无关,而是基于其独立的违法行为,可以直接起诉维权。三、诉讼时效的特别注意如果在离婚时,因对方的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而遭受损害,且在离婚时没有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那么需要注意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及司法解释规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