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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私家调查;夫妻共有财产具体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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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私家调查;夫妻共有财产具体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8-18 点击量:5

一、夫妻共有财产具体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时,需准确界定夫妻共有财产范围,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若对某类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有疑问,建议详细说明情况,以便更精准分析判断。


二、夫妻共有财产岳父母是否有权继承


夫妻共有财产中,岳父母有权继承属于其子女那部分的份额。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夫妻共有。若一方去世,其名下的夫妻共有财产份额,首先要进行析产,将属于其配偶的一半财产分割出去,剩余部分才是其遗产。对于这部分遗产,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岳父母作为其子女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子女遗产中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里的相应份额。例如,夫妻共有的房产价值200万,一方去世,先析出配偶的100万,剩余100万作为遗产,岳父母有权参与这100万的分配。


三、夫妻共有财产遗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中遗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除有约定外,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当一方去世时,需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析产,即分出一半归在世配偶所有,另一半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对于遗产的分割,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