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婚姻调查;婚前和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上海市婚姻调查;婚前和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婚前和婚后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婚前和婚后房产分割需根据不同情况判断:婚前购房: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不分割;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婚后购房: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买房,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都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二、婚前和婚后存款怎么分
婚前存款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归存款方所有,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判断是否为婚前存款,通常以结婚登记时间为节点,登记前已存入的款项为婚前存款。
婚后存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所形成的存款,若无特别约定,都属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如果婚后存款能证明是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形式且未与婚后财产混同,仍属个人财产。
三、婚前和婚后买房的贷款如何认定
婚前买房贷款认定: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买房贷款认定:婚后以夫妻双方名义贷款买房,不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若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且该房屋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能证明该贷款仅用于一方个人事务,则为个人债务。